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对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2.协助校党委和行政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3.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4.制定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工作。
5.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揭发、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申诉,并负责处理。
6.检处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进行专项执法监察;依纪依法依规,决定给予或者取消对案件中有关人员的处分。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7.及时向校党委、行政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和通报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执行纪律的情况。
8.参加学校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9.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
10.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