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2-11-15 09:14      点击:

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持续、稳定性工作,为了使此项工作连续,有据可查,就必须建立健全鉴定档案料。为了保证鉴定资料的建立健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鉴定档案的归档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到科学分类、系统管理。

三、档案的收集、归类、保管、转移及利用应逐级鉴审,保证档案的严肃性、完整性,未经主管人员和鉴定所所所长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索取和查询。

四、档案的存储要保证其原貌,要求整洁、有序。

五、档案主管人员及鉴定所其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在未公布成绩前不能私自透露任何于鉴定有关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法》。

六、认真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不得损坏、丢失。档案存放应安全可靠,有指定地点和专用档案柜,未经鉴定所所长审批,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建立档案内容:

(一)鉴定所保存档案内容

1、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章制、法规、法令、政策方针等文件资料。

2、各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工作安排。

3、考评员档案、证书、编号及上级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和评价意见等。

4、历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试卷、考核成绩及统计数据、汇总资料等。

5、本所各种鉴定运行计划、总结、报告等

(二)个人鉴定档案保存内容:历年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档案(包括参加鉴定申请表、理论试卷(保存- -年)、技能操作项目评分表(保存一年)、成绩评定表、准考证存根、成绩通知单等。

八、鉴定档案的传递、 调阅。无介绍人人员严禁办理鉴定档案传递手续。严禁个人私自传递本人鉴定档案。对于出现上访、上级部门抽查等情况,察看成绩记录,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具介绍人,调集所需人员鉴定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阅后立即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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