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37号)文件,2021年我院共有12个课题批准立项(名单见附件1)。
相关要求: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高校应严格把关,依据《项目申请书》,尽快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的跟踪管理,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名单